《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啟動區)已經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批準,按照《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以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規定,現將該落實方案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預留規模落實的原因
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啟動區選址位于源潭鎮,為急需建設項目,符合廣東省有關文件要求,可以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因選址范圍內有部分地塊與《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不符,為滿足其實際建設需求,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使用清遠市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進行落實。
二、落實范圍和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預留規模落實方案將位于源潭鎮的7.1333公頃落實地塊的規劃用途農用地(有林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自然保留地)調整為城鄉建設用地。預留規模落實后,清城區耕地保有量不減少、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變,未突破建設用地總規模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
三、批準機關、時間
2022年10月27日,經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批準(《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新馬鄉村振興樣板啟動區)》,編號:4418002021038)。
附件:
1、清遠市清城區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前)
2、清遠市清城區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后)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清城分局
2022年10月28日

